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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2017年)
    时间::2018-11-12 | 打印

    第一部分    侨联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侨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侨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侨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侨联省委、中共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
    2、认真参与政协、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各项工作。
    3、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协商职责。
    4、组织全市侨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及促进祖国一平统一工作。
    5、遵照侨联党章和侨联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辽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二部分   辽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6.支出预算汇总表(按经济科目明细)
    7.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机关运行经费)
    8.项目等支出预算明细表
    9.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明细表
    10.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侨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8.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1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5.专项收入0万元。
    6.罚没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结转收入0万元。
    11.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2.专项收入结转0万元。
    13.罚没收入结转0万元。
    14.其他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67.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68.2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5.专项收入0万元。
    6.罚没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结转收入0万元。
    11.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转收入0万元。
    12.专项收入结转0万元。
    13.罚没收入结转0万元。
    14.其他结转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侨联机关收入预算收入68.16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4.29万元,增长(降低)20%,主要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减少)14.29万元;2017年侨联机关支出预算67.26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3.39万元,增长(降低)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侨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万元,主要支出事项是单位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侨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采购项目为: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费、车船税。
     
    (四)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2017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0减少(增加)支出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合理安排使用公务车等原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民革辽阳市委员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专项收入: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等。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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